那些GDP以外的事情

GDP等於國家生活品質嗎?

GDP這個概念其實是當初Simon Kuznets為了衡量美國的收入有更好的理解國家所得的概念,儘管現在許多經濟學家都用人均GDP來衡量一個國家的福祉,但是Kuznets在1934年面對美國國會的時候自己親口說出:”一個國家的福祉很煩單純用國家的收入來衡量”(The welfare of a nation can scarcely be inferred from a measure of national income),儘管後來其他人像是Samita Sen用了人類發展指數(HDI)或者有所謂的快樂指數來衡量,但大家還是普遍使用GDP,21世紀初的時候再2009年由幾位諾被俺經濟學獎得主寫的Stiglitz Commission Report 是最後一次對於GDP衡量社會福利的批判。

在2016年,Chard Jones以及Peter Klenow發表在經濟學頂級期刊American Economics Review的這篇:Beyond GDP? Welfare across Countries and Time 再一次拾起這個話題,他們用了很簡單的方式重新衡量社會福利,概念上其實很簡單,他們透過各國居民的問卷資料,然後問說:”假設你不知道你有沒有錢,你也不知道你是什麼工作,你什麼都不知道,請問在這個國家要給你多少相對於美國的消費,你才願意投胎去這個國家”,例如我原本在美國的消費量是1,那你可能要給我1.5我才願意投胎到更不平等或者工時更常的國家,而這個相對消費量則是Jones跟Klenow認為可能更接近衡量福祉的作法。

這個概念其實更接近經濟學家說的效益最大化,當我們身為經濟學家在解一個問題的時候,往往都是去解根據我們選擇,如何最大化效益,你當然可以效益函數只考慮收入,例如一個完全不會因為超時工作而感到痛苦的人,也不會因為收入不平等而不爽的人,或者不在意自己小孩受到什麼教育的人,當然可以,但這不是常態。事實上,一個人他可以嘴上說不在意,但身體往往很老實,他會根據自己在議的程度去調整,而這種行為在經濟學上被稱為reveal preference,所以我們經濟學家常做的就是先假設人們在意某些東西,然後去fit我們觀測到的資料,進而去看人們真正在意什麼。

而根據這個概念,被他們稱為consumption equivalence(消費福祉相等),下面就來簡單介紹到底他們是如何把這個衡量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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